作者:劉武俊
北京民航總醫院惡性殺醫案手段之殘忍、影響之惡劣,令社會震驚。犯罪嫌疑人孫文斌已經被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國家衛健委已經明確表示,這不是醫患糾紛問題,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這起惡性殺醫案再次引發輿論對醫鬧問題的關注,如何有效治理形形色色的醫鬧問題,的確值得有關部門認真反思。
如何根治醫鬧,首先要明白醫鬧之根何在。就現實而言,現行醫療事故解決機制明顯缺乏足夠的公平性和公信力,患者在醫療事故認定和解決機制中明顯處于弱勢地位??梢岳斫?,在缺乏公平高效的醫療糾紛解決程序和機制,在不信任現行醫療事故解決體系的情況下,患者往往選擇醫鬧這種“私力救濟”渠道。
其實醫鬧問題不是簡單的治安問題,而是一個頗為復雜的社會問題,是涉及醫患糾紛解決機制乃至醫護人員職業道德問題等體質性社會性問題,需要剛柔相濟的社會治理。要按照社會治理創新的要求,盡量多引入社會力量而不僅僅是依靠執法力量進行解決。
就醫患糾紛的社會治理而言,引入人民調解,設立醫療糾紛專業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堪稱破解醫鬧問題、創新醫療領域社會治理的新途徑。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通常包括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較高調解技能、熱心調解事業的離退休醫學專家、法官、律師、公證員等法律工作者。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是拓寬百姓訴求渠道、調解醫療糾紛、化解醫患矛盾、維護合法權益的創新性社會管理實踐活動,充分發揮人民調解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對于建立和諧醫患關系,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和消除不和諧因素,更好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同時,醫療機構也要暢通醫患糾紛的投訴渠道。應當按照醫院投訴管理的規定,采取設立統一投訴窗口、公布投訴電話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訴,并在顯著位置公布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程序以及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等相關機構的職責、地址和聯系方式。醫療機構要第一時間受理醫患糾紛的投訴,及時做好解答工作,緩解糾紛升級和惡化。
實踐證明,醫患糾紛缺乏“緩沖帶”,往往是導致沖突升級惡化的重要原因。通過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的柔性機制為醫患糾紛提供“緩沖帶”,可以有效化解醫患雙方矛盾,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雙贏”。
當然,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要嚴格依照人民調解法,堅持自愿、平等、依法調解的原則,醫患糾紛調委會要堅守第三方的中立立場主持公道,而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醫患領域的社會治理創新是個錯綜復雜的大課題。對于任何威脅醫護人員人身安全人格尊嚴的犯罪行為,司法機關必須堅決依法嚴懲;對于形形色色的醫鬧問題,也要認真反思,引入剛柔相濟的社會治理,引入更多柔性的第三方調解機制,防止矛盾升級惡化。
責任編輯:李斌